• 综合
  • OTC
  • 处方
  • 保健
  • 会 员
  • 产 品
  • 资 讯
  • BOOK
  • 会 讯
  •    
       
     
      企业名称 企业所在地 刊名
    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2-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国家局于2004年下发了《关于推进中药饮片等类别药品监督实施GMP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514号),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所有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必须在符合GMP的条件下生产”。为做好该项工作,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08年1月1日起,未获得《药品GMP证书》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一律不得从事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药饮片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GMP证书》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资质(批发)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饮片。
       
          二、使用单位从经营企业购进中药饮片的,必须要求经营企业提供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药品GMP证书》复印件。
          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在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购进的未获得药品GMP认证企业生产的中药饮片,可以继续销售使用。
       
          三、凡持有《药品GMP证书》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自行炮制生产,且只能生产销售认证范围内的品种。
       
          四、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查处。
       
          五、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上述规定。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上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二月一日
       
       

      新闻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收藏信息] - [推荐信息] - [打印该页] - [关闭窗口]
    相关相关文章
     · 药检不合格如何处理 首先要送达药检报告 2008-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0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 2008-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0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 2008-2-29
     ·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检测仪采血笔的通知 2008-2-29
     ·《药品经营许可证》是否要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 2008-2-29
    最新招商产品
    单位:天津盛达康生物科技有限公
    时间:2008-12-2
    单位:长春晨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08-12-2
    单位:
    时间:2008-12-2
    单位:北京龙泰基药业有限责任公
    时间:2008-12-2
    单位:
    时间:2008-12-2
    =>>更多 
    --康桥寰宇广告(北京)有限公司[《中国药品杂志》]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080202]
    --电话:010-87805931 传真:010-87805931 邮编:100068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08-0003
    --申明:本站只提供信息发布,不参与任何具体交易过程,为确保您的权益,请供求双方谨慎交易。 版权所有:商天下-药商天下网
    --备注: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军队特需药品;药监局明令停止或禁止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