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低价上市 |
| 发布日期:2008-10-30 |
为逐步使百姓用上最常用的廉价药品,我国鼓励药品生产企业在保障药品质量的前提下,通过简化包装、统一价格、方便使用、减低成本的原则,开展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定点生产产品单独制定价格,并要将药品价格印在药品最小包装盒上。定点生产产品不实行集中采购,直接入围候选品种进入医疗机构采购。 据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食品药品监管局2006年公布了首批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目录,制定了定点生产企业申报具体要求。根据企业申报及遴选,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年2月公布了第一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企业的名单和品种。 首批基本用药品种包括注射用青霉素钠、注射用头孢唑啉钠、阿莫西林胶囊、盐酸二甲双胍片、对乙酰氨基酚片、复方氢氧化铝片、阿司匹林肠溶片、复方丹参片、颠茄片、氨茶碱片、硫酸阿托品注射液、大活络丸、八珍益母丸、清热解毒口服液、克霉唑栓、复方利血平片、七里散、人参健脾丸等。日前,发展改革委对这些品种制定了最高零售价。 首批基本用药涉及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制药制剂有限公司、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天津达仁堂制药厂、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山东方健制药有限公司等10家定点生产企业。 日前,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地药监部门认真做好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生产、流通、销售、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确保定点生产产品安全有效;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管理部门加强对定点生产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卫生部要求做好保障定点生产药品的采购和使用管理工作。 新闻来源:新华网 |
| [收藏信息] - [推荐信息] - [打印该页] - [关闭窗口] |
| 相关相关文章 | |
| 2008-10-30 | |
| 2008-10-30 | |
| 2008-10-30 | |
| 2008-10-30 | |
| 2008-10-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