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药店买药将获“药历” |
| 发布日期:2008-9-19 |
得了小病,到药店配药已是市民生活中最常见的行为,但不当的配药可能会使病情恶化和催生新的病症。 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这近10家药学服务示范店分布在青山和汉口两地,主要以普安、马应龙两家连锁药品销售企业作为试点单位。 药学服务示范店和普通药店不同的是,药学服务示范店在确保提供合格、安全药品货源的同时,会给顾客建立“药历”。 “药历”中除了含有患者基本信息外,还包括本人及其家族的过敏史、病史、嗜好、曾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药品名称、症状等信息。此外,药店计算机的软件系统中,还记录患者所购药品的基本信息,及其用药效果。市药监局局长李燕认为,“药历”的建立,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 除建立药历之外,示范店还将定期对消费者进行随访,提供基本体检、免费送药上门、免费代煎中药、免费提供健康类报刊杂志。 新闻来源:长江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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